近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市审计局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部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行进度较慢,转移支付资金滞留未发挥效益等问题,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一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职责,规范专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二是加强项目进度跟踪,每月通报项目资金执行、项目进展情况等,加强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管理,促进及时拨付使用专项资金1164.41万元;三是目标分解加强上下联动管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共同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并积极与专项资金涉及的县(市)区政府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拨付,滞留县(市)区的转移支付资金目前已支出465.18万元,促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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