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州市审计局在开展水环境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审计中,揭示了未及时统筹安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和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保障乡镇、村等基层单位落实支出责任等审计建议。
近期,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审计建议,联合财政部门研究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福州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方案》从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事项等5个方面,详细划分市与县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全过程预算管理,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履行生态环境领域支出责任,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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