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2017年度“同级审”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
时间: 2018-11-21 08:46

  台江区审计局在2017年度“同级审”中根据抽查发现区属国有企业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20152016年未如实汇算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115.64万元,台江区财政局存在未按照规定编制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完整、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台江区财政局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下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各区属国有企业《关于重新上报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台财[2018]238号),并组织福州台江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等7家企业重新上报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经台江区政府研究同意,向台江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批准《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调整后的报告于2018831日报人大会议通过。2018年台江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0万元调整为4071万元,增加3991万元;支出由年初预算的80万元调整为4071万元,调增数为 3991万元,全部用于海峡金融商务区投资支出,整改及时到位,进一步健全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长效管理机制。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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