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原始支出凭证中发生的经济业务与实际经济活动事项不符。如:部分单位的燃料费支出明显与实际车辆运转需求不成比例,以燃料费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其他支出。
二是原始支出凭证中违规编制虚假的自制原始凭证。如:编造人员名单领取各种福利费等自制凭证从而套取现金。
三是原始支出凭证中报账的项目内容不合常规。如:办公用品中的电脑打印纸张,不到指定的采购供应单位购买,而舍近求远到几十公里以外的商场去购买,且价格昂贵。
四是原始支出凭证中报账的会议费、燃料费、汽车修理费等发票数量多,金额大,且没有说明或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如:没有会议纪要、修理什么车、车牌号等详细证明资料。
五是原始支出凭证中发票填写内容不齐全,有的数量和单价栏均为空栏,有的无开票人姓名,有的经济业务内容笼统。
分析以上存在问题,笔者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有关部门监督不力。主要表现在监督部门对票据使用的合法性查处力度不够;对滥开、虚开发票和购买假发票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对虚假发票销售市场监管不够。
二是报账单位把关不严。首先是单位领导把关不严,不负责任签批,认为钱是公家的,只要没落自己的腰包就行。甚至有的单位领导为了小集体的利益,纵容财会人员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其次是财会人员把关不严,报账的时候没有对原始支出凭证进行严格审查,只看有没有领导签字。
三是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为解决争取资金中的一些不合理开支,将其变更后记账,个别单位为解决个人支出变更支出内容,致使监督机制流于形式。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查“票据编号”、“开票日期”、“报账日期”。首先审查同一单位出具的凭证,其凭证的号码与日期是否矛盾,若同一单位出具的凭证较多,可采用排序法审查。其次是审查凭证开具的日期与报账的日期是否异常。
二查票据的“填写内容”。主要审查凭证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填写不齐全、不规范、不正确的现象。如:凭证填写的字迹模糊,开票人只填姓不填名,计量单位不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具体或变更项目名称。防止有的单位以“招待费”“咨询费”、“劳务费”为名,虚报支出套取现金,用于发放单位的奖金、回扣、福利,或用于单位送礼等。
三查票据的“印章”。首先审查有没有印章,没有印章的票据是无效票据。其次审查印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和特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包括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虚假票据的印章一般表现为:印章本身模糊,或盖印时有意不盖清晰。
四查票据的“审批手续”。主要审查票据是否有单位领导、经办人员签字,是否是一支笔审批。
(转载自:审计厅 转载时间:20170124 转载链接:http://www.fjaudit.gov.cn/show.aspx?ctlgid=374168&id=10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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