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时间: 2017-09-13 16:22
  

近几年,由于片面追求GDP而忽视对自然资源资产的评估,没有把自然资源资产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导致对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主要抓经济责任方面,而忽视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从而生态环境一度遭到破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笔者以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神圣职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于各级审计局机关既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是审计事业发展的一个历史机遇,同时也是审计机关应当思考和积极应对的问题。

  一、地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现状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针对自然资源资产方面的审计主要包括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农业开发、排污费等专项资金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侧重于审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揭露有无挤占挪用、虚假冒领和损失浪费专项资金等行为,仅限于审计资金管理使用、财务收支情况层面上,也没有针对自然资源资产建立专门的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而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之前只是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还处于空白阶段。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指标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目前,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不明确,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是造成一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重要原因。

  (二)审计重点、内容和范围不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于审计机关来说是全新的课题,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地方的审计机关开始进行探索。自然资源资产所涉及的范围广,就审计而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什么、怎么审,无先例可以借鉴,一些基础工作还有待于规范和完善。

  (三)目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较难实施,从上至下没有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就算确定了审计的对象、内容、范围,审计结束后也不能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审计结果难以得到应用。

  三、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措施和对策

  (一)调查摸清地方现有的自然资源资产现状。成立专门的调研组对农业、林业、环保、国土、矿管、水利等单位和部门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地方自然资源资产分布和管理情况,明确所有权,形成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档案,在各单位、部门之间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二)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信息系统。我国的自然资源资产种类繁多,信息庞杂。因此,我们在开展相关离任审计工作时,不只要联合职能部门,还要联合那些掌握大量自然资源信息的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必要时,我们还要借助相关领域专家的力量,以规避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提升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工作的效率。同时,为了有效利用冗杂、分散的自然资源资产信息,我们有必要跟进相关的信息系统。通过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自然资源信息平台,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信息的同步和整合,从而对这些自然资源资产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汇总分析,以便审计人员能够有效利用相关信息,最终达到合理评价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的目的。

  (三)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要通过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现状,结合审计的监督职能来确立审计对象、范围和内容。对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的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其领导离任时都可作为审计对象。同时要结合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来明确审计内容,如对林业部门要着重检查其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完成植树造林指标、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采伐监督、林权林地管理以及合理开发利用等情况;对环保部门要着重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处理重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对相关部门、单位的审计重点应围绕涉及现有自然资源的资产负债以及指标完成情况来实施。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体系。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就必须建立起审计评价体系,才能使审计结果得到有效应用,也将使领导干部在任期间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进行重大决定时能充分考虑生态因素。自然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有所不同,如何量化评估自然资源资产,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可行的指标和考核体系。此外,我们还要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审计机关应当就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结果出具审计报告,并分别报送本级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组织部门,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的时候,要准确制定并严格按照生态红线,将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归入到相应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中。

  (五)制定结果运用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必须要有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否则就将流于形式,可参考目前实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该制度主要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还包括后期的跟踪监测,管理上十分严格。在领导干部作出自然资源资产决策时,要先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生态保护措施,对肆意追求经济利益、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将进行终身负责、终身追责,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总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任重道远,它对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和经济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只有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准则体系,才能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使领导干部真正承担起应有的生态责任,才能进一步转变政府的职能,进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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