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条对审计所下的定义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按审计的主体分类,可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
国家审计,也称政府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和单位内部设置的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的审计。它包括部门内部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
社会审计,是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独立审计。
二、审计的分类
(一)按审计的内容分类,可分为财政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三类。
(二)按实施审计的时间分类,可分为事后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前审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