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审计署、省审计厅有关规定精神,提升福州市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近日,中共福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福州市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结合福州实际,从“三个坚持”明确内审工作目标与原则、“六大方面”突出内审工作重点、“四项机制”创新内审指导监督机制,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基础作用。
方案强调,一是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审机构开展工作并定期听取汇报,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将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重要制度设计。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力量,3年内重点推进资金量大、下属单位多和具有行业系统管理指导职能的63家部门、企事业单位内审工作。四是逐步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探索研究制定3-5年内部审计规划,认真制定和实施年度审计计划;企业集团和行业主管部门内审机构应统筹利用内部审计资源,实现对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全覆盖。五是完善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建立审计整改问责长效机制,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内管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六是创新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制,审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事、效能督查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内审资料、成果备案机制,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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