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把手”离任审计应突出两个重点
时间:
2017-08-28 09:19
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正职离任要实行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正职离任审计不同于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乡镇正职主管范围广泛,牵涉经济事项繁多,且涉及领域多,要在一定时期内,查清乡镇正职任职期间所从事经济管理状况难度较大,同时受审计力量和时间限制,效果不一定理想。因此笔者认为,乡镇“一把手”离任审计应突出以下两个重点。
一是突出乡镇财政预决算审计重点。由于乡镇财政收支状况能集中全面反映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组织乡镇财政收入、综合管理乡镇财力是乡镇政府“一把手”首要抓的一项工作,乡镇财政收入是评估乡镇“一把手”工作成绩的重要经济指标。因此,乡镇财政预决算审计必须围绕财政所、税务所两个重要部门并延伸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抓以下指标: 财政收入。重点核实收入的真实性,在财政部门摸清财政收入总量的基础上,主要抓预算收入进行延伸审计,其一是对执法单位的收入进行延伸审计,核实有无滥罚、滥收费、隐瞒、截留等现象;其二是对税收收入进行审计,延伸审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纳税人,查实税收征管中有无在乡镇“一把手”授意下买税、卖税、提前征税等问题。 财政支出。在财政部门摸清支出总量的基础上,对预算单位进行审计,重点查实财政支出的真实、合法,以及是否存在乡镇“一把手”不廉洁行为,同时对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予以考核。 二是突出专项资金审计的重点。专项资金是国家为扶持某些项目而拨出的专款。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使用效益,反映了乡镇“一把手”是否认真执行国家宏观决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及治理经济的能力。乡镇专款一般比较多,而且来源渠道较分散,如:扶贫公路款、坡改梯款、人畜饮水款、救灾款等等。专项资金审计要按下列程序进行: 首先查清一定时期内专款收入总量,查清有无不按规定征收、隐瞒、截留状况及对上级拨出的专款不入账等。 其次是查清专款支出总量,有无挤占、挪用、扩大开支范围;乡镇“一把手”在分配、使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有无不廉洁行为。 最后是延伸审计用款单位检查考核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各乡镇正职主管繁多的经济事项中,如果突出以上两项审计重点,查深查透,在弄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对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客观的综合分析,并做出中肯的评价,乡镇“一把手”在任职期间工作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经济的才能便能一目了然,为组织部门用人决策提供依据。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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