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实力的增强和民生项目资金的增加,内部审计工作得到了更加重视,内审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部分特权部门设在乡镇的垂直单位存在同级财政审计“不敢”监督,上级主管部门没去监督,群众监督不得力的情况,极少数单位甚至近十几年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财政财务收支检查,给基层单位资金管理、资产流失等腐败现象的发生留下了极大隐患。
一、垂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内部审计工作认识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多、资金额度大的单位,存在只重视资金项目的争取工作,忽视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部分特权单位存在上级主管部门没去监督,财政审计“没法”监督,群众监督不得力的情况;少数领导认为财政四项改革、财会集中核算后没必要开展内部审计,财政监督关口前移了;部分领导将内审职能和作用等同于纪检监察工作。
2、内审机构设置不健全,独立性不强。目前除教育、土管、卫生等少数人员较多资金较大的部门设立了内审机构,林业、公安正在筹备外,其他多数单位都没有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有的内审机构由单位财务人员兼职,审计科与财务科合署办公;有的与纪检监察机构合并工作;有的没有实行“一把手”分管,而是实行分管财务领导兼管,难以发挥作用。
3、内审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当前内审工作需要。按规定内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或者具备三年以上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经历。目前仅有个别单位内审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大多数专业水平不高;年龄结构相对老化,知识结构单一,没有丰富的财会审计实践经验;少数甚至认为这个岗位不重要得罪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应付。
4、内审业务工作质量大打折扣。内审程序不到位,没有实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没有编制审计方案,属于“走到哪里黑就在哪里歇”的状态;审计证据取证不充分,没有做工作底稿;内审报告没有征求意见和反馈;报告发现问题没有处理结果,仅供领导决策参考。
二、加强内部审计的建议
1、提高内审重要性认识。树立正确的内审理念,内部审计不仅有利于加强机关日常管理,更有助于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也有助于国家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2、科学合理设置内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不能与单位财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合署办公,要单独设置;内审机构由单位“一把手”直接管理,不由同级副职分管,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内审职权。
3、提高内审工作人员的素质。把好人员选调关,凡新成立或者新进入到内审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有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限制条件,确保入口质量;开展经常性的培训,使内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抬高,适应内审工作需要。
4、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内审协会要履行内审业务总牵头职责,加强程序性、基础性、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加强内审制度建设,做到按章审计;加强审计证据的搜集、处理,做到审计证据依法、适当、充分;加强对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意识,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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