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内部审计协会会议管理制度
时间: 2010-09-02 09:38

 

 

福州市内部审计协会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但须由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报告,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报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管理机关同意。

二、协会常务理事会。协会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12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或采取通讯及其它形式进行。

三、协会理事会。协会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遇不能集中召开等情况,可采取通讯或其它形式进行。

四、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必要时可合并召开。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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