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乐区审计局与区纪委监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力求实现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促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进一步提升监督合力与效能。
《意见》明确了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事项:在协作配合方面,加强区审计局与区纪委监委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重要事项办理等方面的协作;在项目安排方面,区审计局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主动征求区纪委监委意见;在问题导向方面,区审计局将区纪委监委提供的问题线索或重点关注纳入审计内容,强化针对性审计;在统筹力量方面,配合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办案人才库,根据需要抽调审计人员参与案件查办;在线索处置方面,审计监督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在问题整改方面,区审计局严格审计问题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区纪委监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个别落实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在执行纪律方面,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压案不移、失密泄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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