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在路上 制度建设作保障 ——国资监管审计局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时间: 2017-01-18 16:50

  2015年下半年以来,国资监管审计局针对派出局工作特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夯实制度基础,为党务、业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引和规范。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全局党员干部精气神得以提升,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了极大转变。 

   严格管理 制度先行 

  2015年8月,新一任局领导班子组建以来,局主要领导通过查阅资料、会议座谈、谈心谈话、观察分析等多种形式,对局内各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研究,针对当前我局的实际状况,深入剖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求解决问题改进局面的思路和办法。利用年末总结的时机,向全体党员干部作了《认真总结、深刻反思,振奋精神、勇于争先》的思想动员,着重围绕干部精神状态、工作思路目标、履职尽责担当、严守纪律和规矩、学风和自觉学习、思想和工作作风、管理和工作创新等七方面提出了要求,并强调从健全和完善内部制度入手,强化规范管理,为改进我局的工作局面创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资监管审计局原有制度17项,其中多数制度多年未修订,已不适应当前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局领导班子研究,2015年底首先制定了拟修订、建立制度分工表,将拟修订和建立的23项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本着成熟一项、发布一项的原则,逐项修订完善。截至目前,已发布支部工作规则、成立党小组、严肃党内生活、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局领导分工、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处室分工、纪律和作风建设、廉政提醒、信访举报、考勤管理、会议承办等方面13项工作制度,并正式印发全局同志,严格执行,规范管理,我局制度体系建设初见雏形,用制度加强管理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强化“十五种意识” 

  纪律和作风是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严谨优良的作风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工作秩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党组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国资监管审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切实树立和增强“十五种意识”:即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廉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团队意识、风险意识、荣誉意识、效率意识、自觉意识、奉献意识、规范意识、协作意识、互相关心意识、批评意识;要切实做到十个“不”:工作中遇到困难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麻烦、不怕困难,安排布置工作时不讲条件、不讲特殊、不讲攀比,工作没做好或者出现差错不找客观理由、不找借口,对待工作不应付差事。 

  明确了工作要求,关键还在于抓好落实。一年多来,局领导充分利用安排布置工作、组织学习和召开各类会议、作出具体工作批示、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等多种形式,反复强调工作纪律和作风的重要性,对于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中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等各种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大胆管理,严肃进行批评教育,使得个别同志“不仅“红红脸”,而且还确实“出出汗”,即教育了本人,也促使全局同志引以为戒,经过半年的努力,局内同志已基本树立遵守纪律、严肃作风的理念,时常在领导带领下对照局内制度开展自查和批评,全局工作纪律和作风明显好转。 

  廉政教育常提醒 防患于未然 

  在国资监管审计局的制度体系中,《廉政提醒制度》是最引人瞩目和最富有特色的一项制度,也是廉政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在这项制度里,首先明确了需要廉政提醒的情况,如审计项目开始前、进行中、结束后,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部分或个别干部外出单独承担工作任务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或活动可能涉及廉政风险的,干部本人或家庭遇有婚丧嫁娶等可能涉及廉政风险的事项等;其次是规定了廉政提醒内容,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其他廉政规定,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依法审计、独立审计、廉洁审计等。同时,明确规定了通过面对面谈话、审批请假报告、安排干部外出审计、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提醒,要求局处两级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局党支部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规定准确执行,扎实落地。 

  据统计,2016年1至11月,国资监管审计局先后10次在支部大会上宣传、讲解廉政制度,5次在支委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安排部署;除各种会议上11次集体廉政提醒,另有9次个别廉政提醒。通过开展廉政提醒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审计现场严管理 注重风险防控 

  在严格执行审计署《审计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审计现场管理有关规定方面,国资监管审计局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把审计现场管理作为风险防控的重点环节,注重从细节抓起,规范管理流程、指定责任人、明确具体时间,进一步明确现场管理规定。强调所有审计项目都必须设立廉政监督员,并将其职责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予以明确,规定统一由廉政监督员,重点监督检查办公场所和就餐事宜安排、出入证件办理清退和车辆使用等情况,特别强调审计期间一律不允许由被审计单位垫付餐费,审计人员必须事先充值办卡,切实加强审计现场就餐管理。现场审计结束后3天内,要求审计人员结清相关费用并退还各种证件,避免利用审计资源谋取私利。为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实行审计现场执行廉政纪律和现场管理总结报告制度,由廉政监督员在审计项目结束后,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廉政纪律,加强廉政管理情况向局领导进行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改进不足。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和实践,国资监管审计局各项制度在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改变精神面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新的一年,将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文章转载至:审计署网站)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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