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审计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榕委办[2013]37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建设闽江金三角经济圈、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领会贯彻,充分认识反渎职侵权工作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得到进一步遏制。但是,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问题在一些领域或部门易发多发,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市审计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贯彻《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上来,全面发挥审计“预防、揭露、抵御”的作用,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努力推动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服务反渎职侵权工作
全市审计机关应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通知》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党和国家的财经法纪,严肃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审、帮、促作用和预警、揭示、反馈功能。一是加大力度,突出对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问题的审计。为了充分彰显审计在打击渎职侵权违法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处于监督前沿的有利条件,一方面在对行政执收执罚及掌握财权、事权的重点部门和单位,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教育、文化、医疗、就业、住房、社保、“三农”、扶贫、救灾、救济等重点民生项目资金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要坚持把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审计监督。另一方面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对违法违纪违规及渎职失职问题,及时移送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案件移送与协查、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等方面进行协作配合,推动反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不断深入。二是惩防并举,加强对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把审计监督与加强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审计决定和移交案件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深入剖析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发生的原因,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揭示产生这些问题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的原因,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审计建议与意见,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对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要事项的监督,提高预防工作水平。
三、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对审计机关权力行使进行有效规范
一是要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建立健全反渎职侵权违法工作机制,突出对审计机关内部人、财、物管理和现场审计、审计处理等容易发生渎职侵权违法行为风险较高部位的监督,加大对行使审计权力过程的监督与制约,自查自纠和常态化监督检查双管齐下,防止权力滥用。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审批,加大对审计人员现场审计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审计,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对发现的问题要查深查透,揭示违纪违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审计事项组长审核、业务部门复核、法规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和责任追究,防范审计风险。三是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活动,将反渎职侵权法制教育纳入培训内容,促进审计工作人员筑牢防止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和“三级责任制”,严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依法行政,持续保持客观公正和廉洁从审良好职业形象,从源头上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加强领导,保障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市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审计反渎职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反渎职侵权领导小组,主动跟进,积极作为,向党委政府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思路、部署、措施和审计监督情况。强化审计人员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反渎职侵权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反渎职侵权工作顺利开展。
福州市审计局
2014年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