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
时间: 2017-10-19 09:20
  

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做好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迎检工作,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转发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的通知》(榕治市办[2017]53号)和《关于转发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榕治市办[2017]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工作。各处室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我局《2017年福州市审计法治工作要点》(榕审〔2017〕109号)中的任务分解表和责任清单,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责任,提升实效

  各处室作为审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普法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自觉将普法贯穿于审计执法全过程,严格落实局法治建设工作分解任务和《2017年福州市审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提升普法实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要求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标准,制定《2017年福州市审计局法治宣传工作考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各处室应对照《标准》逐项进行总结与自评,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于10月27日前送法规处。局“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监督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法治工作内容,推动工作落实。

  福州市审计局

  2017年10月10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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