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建立审计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7-10-11 12:19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局法治工作要点要求,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大力推动审计执法人员运用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较好的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建立审计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审计局

                2017年10月9日

  关于建立审计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审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审计转型升级,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建立审计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满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际需求为导向,推动审计执法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结合具体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等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审计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推动以案释法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和提升“依法审计、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和创新审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普法需求分析研判机制。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结合审计项目计划,全方位摸清社情民意,掌握普法需求,完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并以需求为导向指导以案释法的全面开展。各处室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中,要注重听取和收集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法律需求并加以分析,每季度将法律需求分析报告送至法规处,由法规处汇总分析,开展研判,找出典型性、规律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对策。

  (二)建立典型案例收集筛选发布制度。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筛选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建立审计以案释法资源库,各业务处室每个季度定期向法规处报送至少一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法律诠释。法规处要牵头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的评比、汇编工作,规范以案释法案例的收集,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发生及处理的社会意义,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在审计以案释法资源库中精心筛选普法教育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刊登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谁执法谁普法”专栏。强化“互联网+审计法治宣传”思维,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法治公益广告、宣传画、漫画、动漫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发布典型案例,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地学法用法渠道,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审计以案释法格局。

  (四)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结合“审计五进”案例宣讲活动,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选取典型案例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开展审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党校活动,进行审计典型案例分析宣讲,集警示、培训于一体,以案释法,寓政策、法规于案例中,防止审计问题屡查屡犯,筑牢审计防护体系。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作用,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律咨询服务等,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各业务处室每季度宣讲典型案例不少于1次,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图片等有关信息告知法规处,完善以案释法工作台账。

  (五)建立以案释法法治实践制度。通过强化审计过程中的以案释法,促进以案释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融合。依托具体审计项目,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审计促进整改等环节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审计单位宣传讲解审计相关法律依据、救济途径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等,把每一次审计工作都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为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六)建立以案释法志愿服务制度。组建审计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登记注册、系统培训、宣誓上岗、评估考核等普法志愿服务制度,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普法志愿服务运行体系。各处室要挑选两名以案释法志愿服务能力和责任感较强的审计人员作为本处室普法志愿者,参与局普法志愿活动,并于10月15日前将普法志愿者名单(详附件)报送法规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审计以案释法工作要在局“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面有效开展。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将以案释法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以案释法工作相关处室的主体责任,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以案释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以案释法宣讲队伍,着力加强审计以案释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计普法志愿者作用,加强审计人员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宣讲技能,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增强以案释法效果。

  (三)强化督查考评。以案释法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局落实法治宣传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内容中重要的一项,局“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处室报送以案释法工作相关材料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每年年终对各处室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法治工作内容。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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