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审计局,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福建省审计厅转发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征集2016年课件及教学案例的通知》(闽审人[2016]3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每年审计课件和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加大网络在线学习,初步建立审计课件和案例资料库,交流审计经验成果,着力提升审计干部把握运用新技术能力,深化审计转型升级,完善“一线两翼”审计模式,努力提高审计监督质量水平,以适应新常态下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课件和案例征集数量
每年县(市)区审计局、机关各业务处报送课件成品、审计教学案例分别不少于1个。教学案例以每年度已完成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为主;课件以行业审计案例、典型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方式创新等为主。被评为省、市优秀审计项目都必须编写成课件和案例。
2016年报送课件成品、审计教学案例,原则上县(市)区审计局、机关各业务处也应分别不少于1个。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林兴中(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等12个审计项目(详见附件)必须编写教学案例;课件以近三年来行业审计案例、典型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方式创新为主。
二、内容要求和报送方式
按照审计署23号文规定的课件、教学案例内容要求。报送单位对课件、案例内容负责,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
课件报送可通过刻录光盘邮寄的方式报送,并通过腾讯通将报送课件列表(见审计署23号文件附件1)发送至市局计算机处郑俊伟同志。
教学案例的报送单位统一将案例电子文件(含案例和教学手册,见审计署23号文附件2)和《审计教学案例征集汇总表》(见审计署23号文附件3),通过腾讯通报送给市局计算机处郑俊伟同志。
三、格式和模板要求
课件格式要求详见审计署23号文件附件1说明;审计教学案例模板详见审计署23号文件附件2。
四、报送时间
为及时将各单位报送的课件、教学案例进行汇总,并从中择优选报,每年度报送课件和教学案例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016年课件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6月10日,教学案例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业务处领导要组织人员编写,加强编写工作的指导。市局综合处、法规处、计算机处分别负责课件、教学案例的制作、编制指导和把关工作。
(二)组织评审。市局人事处组织计算机处、法规处、综合处、业务处业务骨干对征集的课件、教学案例进行集中评选,选择具有教学推广价值且质量较好的课件和案例。
(三)网络学习。市局计算机处负责将评审通过的课件和案例制作成网络课件上传市局内网,用于全市审计机关学习借鉴。每位审计人员上网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0小时。
(四)督促检查。市局人事处负责督促各县(市)区审计局、机关各业务处报送工作,并将机关各业务处报送和上网学习情况列入岗位考核范围;市局计算机处负责统计审计人员上网学习情况。
附件:2016年审计案例重点关注项目表
福州市审计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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