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主要内容:重点对乡村建设行动、绿色农业发展、试点示范工作以及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等相关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主要涉及财政、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和各乡镇。
二、审计时间:自2023年4月6日至5月15日
三、审计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四严禁”工作要求: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八不准”工作纪律: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投诉电话:0591-83367954。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福州市审计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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