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审计局在开展福州市自然保护地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市本级未出台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具体方案、部分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福州市林业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多措并举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一是加快制定市本级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方案。福州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福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提出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体制、提升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水平、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监督考核等5个方面14项主要任务,目标到2035年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建成统一、规范、高效、彰显福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二是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晋安区和连江县出台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3个自然保护区和3个风景名胜区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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