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林思晓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周明辉同志任企业审计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行政事业审计处主任科员职务;
卢茜同志任综合业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法规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凌芳同志任企业审计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经贸审计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谢剑飞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人事处科员职务;
马芳芳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科员职务;
徐超同志任企业审计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主任科员,免去其经贸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徐洁华同志任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张永光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主任科员,免去其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刘华萍同志任行政事业审计处主任科员,免去其行政事业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程力弘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主任科员,免去其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俞登伟同志任行政事业审计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行政事业审计处科员职务;
王涵秀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综合业务处科员职务;
李燕同志任经济责任审计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经济责任审计处科员职务;
李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办公室科员职务;
黄兹恬同志任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财政金融审计处科员职务;
林文艳同志任财政金融审计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财政金融审计处科员职务;
赵薇同志任社会保障审计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其社会保障审计处科员职务。
以上18位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福州市审计局
2019年5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