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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榕人社公〔2017〕32号批复,高晨耀、陈楠两位同志录用为我局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30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高晨耀同志分配到园区审计处工作;
陈 楠同志分配到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工作。
特此通知。
福州市审计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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