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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录用林雨露等两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榕人社公【2016】30号),林雨露、赵海滨等两位同志已录用为我局公务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赵海滨同志分配在经贸处工作;
林雨露同志暂分配在人事处工作。
上述两位同志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25日。
特此通知。
福州市审计局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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