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工勤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精神,新录用公务员(工勤人员)试用期满,应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林艳云、赵薇二位同志试用期到2014年9月15日。新录用工勤人员吴丽明同志试用期到2014年10月8日止。经本人小结、所在处(室)考核,人事处考核,林艳云、赵薇、吴丽明等三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予正式录用任职。
林艳云同志任经贸审计处科员;
赵薇同志任社会保障审计处科员;
吴丽明同志任办公室财务出纳员。
福州市审计局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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