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党委、各支部、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动局机关“道德讲堂”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全面巩固和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果。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福州市“道德讲堂”建设规范>的通知》(榕文明[2012]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机关“道德讲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林良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郑子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建国(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郑生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小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翁国荣(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林 芳(副调研员、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常务副组长:林光明(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潘玉宁(办公室主任、人事处负责人)
丁贤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直华(综合处处长)
周 钦(法规处处长)
王 引(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
郑 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处长)
钟 微(经贸审计处处长)
徐启根(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处长)
刘 琼(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
黄建忠(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张文建(计算机审计处处长)
刘汉生(驻局纪检监察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道德讲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道德讲堂”建设的日常工作。由林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由潘玉宁、丁贤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刘改华、陈永东、刘汉生、汤平明、林思晓、方韶玲、黄一琴、余深尉、官静平、贾金焕。
福州市审计局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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