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将对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存量资金审计、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部门决算(草案)审计等。
二、审计时间:自2023年2月13日至3月31日。
三、审计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四严禁”工作要求: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八不准”工作纪律:一是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二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三是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四是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五是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六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七是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八是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投诉电话:0591-83367954。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福州市审计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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