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福州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 2019-01-31 17:14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1〕72号),福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审计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参与起草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二)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6.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市属国有企业及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和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省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榕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 

  (十一)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审计局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含机关党委)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审计局

财政拨款

98

86

福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财政拨款

8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我市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落实为主线,坚持和提升“依法审计、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审计工作思路,依法全面履职,坚持科技强审,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职能,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全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提供审计监督服务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19初步安排全市审计项目计划270个,其中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70个。其中:“同级审”项目和政策跟踪审计22个;民生和资源环境审计11个;政府投资和企业审计14个;以及自然资源资产和经济责任审计等23个。根据审计署、省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已启动全市保障房跟踪审计和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审计。具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推动政策落实,持续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从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入手,关注积极财政政策、乡村振兴、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创新转型等重点领域改革方面积极开展审计调查和调研,充分发挥审计对推动政策落实的保障作用,促进政令畅通。

  (二)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开展民生项目资金审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精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生态宜居等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等,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围绕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开展公共财政绩效管理审计。以预算编制、执行和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主线,实施全面的绩效管理专项和市直部门重点财政专项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要求,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审计全覆盖,促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提质增效。

  (四)围绕深化“一抓一促”行动部署,持续开展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一抓一促”、“招商年”“三产年”专项行动部署推进,加大减税降费、工程款清欠、政府投资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以及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促进政策落地,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五)围绕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加大“一体两翼”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围绕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应负的经济责任和环境责任”主线,以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绩效和环境保护责任为重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合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开展具有我市特色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促进生态示范市建设。

  (六)围绕提升素质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尽责,切实转变作风,提升工作层次和效能。要健全完善教育培训、业绩考评、激励约束等一线考察机制,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做好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福州市审计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576.27万元,比上年减少5.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退休6人,新录用人员3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76.2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万元,财政专户拨款/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万元,其他收入/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76.27万元,上年减少5.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6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61万元,公用支出249.50万元,项目支出737.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76.27万元,比上年减少5.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退休6人,新录用人员3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383.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的工资支出、人员支出和日常行政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3.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的租金和物业支出。

  (三)审计业务533.3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外勤以及审计辅助业务等审计业务支出。

  (四)事业运行41.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人员支出和日常行政经费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0.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工资以及日常行政经费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112.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公积金支出。

  (八)提租补贴31.57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的支出。

  (九)购房补贴46.6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9.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8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4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25万元。我局审计骨干赴台等地培训考察了解当地审计工作的发展现状、审计理论研究和实务发展情况,以及审计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情况,通过两地交流,对两岸内部审计发展进程中的各类重要问题、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交流作用。与上年相比预算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31.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地方审计机关来福州考察、政府统一安排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预算支出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39.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9.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预算支出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福州市审计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50万元,比2018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退休6人,新录用人员3人,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福州市审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2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福州市审计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福州市审计局共设置绩效目标/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审计局

  2019年1月31日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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