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审计局 时间:2021-01-19 16: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福州市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f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621室,电话:0591-83367954,邮编:350007)。

  (一)总体情况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对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审计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时公开。包括在局机关门户网站“机构职能”子栏目下公开《福州市自由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明确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标准及相关制度;在“机构信息”子栏目下公开《福州市审计局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责任主体、普法类型、普法对象、普法内容、载体阵地、普法方式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开《福州市审计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审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中列明行政处罚17项、行政强制措施1项,行政监督检查16项。二是及时梳理各部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领导之窗”子栏目中及时更新局领导职务任免信息,“内设机构”子栏目中及时更新新增内设处室的机构职责、负责人、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增进对审计行政执法、普法、责任等权责的了解,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机关构架运行情况的监督。

  2.聚焦机关管理重点,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实施,主动公开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和人事、财务等重点信息。具体包括在局机关门户网站“规划计划”子栏目下发布审计项目审前公告42份,审计(审计调查)项目进度10份,公开审计项目主要内容、时间、工作要求和纪律、投诉渠道等信息;在“人事信息”子栏目下公开《福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关于招聘审计辅助人员拟录用公示》等6份人事任免和招聘信息。同时,在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开每个月审计完成情况进度,人事任免,季度车辆使用费、电话费、奖金福利加班费、大宗物品采购情况、接待费开支等重要信息共计92份。在公开的各项信息中详细列明财务开支和审计项目进度情况,让群众能够全面监督了解机关管理情况,助推机关财务、人事、审计管理规范、高效。

  3.围绕审计工作中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门户网站、向档案局报送审计公告等多种方式主动阐释审计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促进打好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六稳”“六保”等工作中各项政策举措效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成效,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审计成果。截至2020年12月30日,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网站信息776条,制作并向市档案局报备公开政府信息50条。围绕审计工作重点编发《福州审计信息》《福州审计信息增刊》和《福州审计信息专刊》共32期194篇,微信公众号“福州审计”推送59期265篇,实时公开审计工作重点、热点;在“审计公告”子栏目下公开《福州市审计局关于第八届海峡青年节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审前公告》《2020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等审计监督情况47份。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在“政策解读”栏目分别以文字和图文解读方式制作公开《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2020年第一、二季度国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解读》等共计30篇次,确保审计工作成果和部门规章制度形象化、简明化,不断扩大审计影响面,增强宣传效果。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应急管理”子栏目下主动公开《福州市审计局开展实战化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福州市审计局关于防范应对持续高温天气的通知》《福州市审计局网络及信息安全应急预案》3份文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一是第一时间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以及“六稳”举措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相关处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应对疫情专项审计相关重大事项,指导和协调解决专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二是制定并下发《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特殊审计环境下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倡议开展非现场大数据审计,利用远程通讯视频技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三是在局机关公共场所设置消毒液、定期喷洒消毒水,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局机关抗击疫情书画作品展,通过发送短信提醒、制定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干部职工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培养干部职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好习惯好做法。

  5.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个子栏目,对照局党组印发的《福州市审计局党务公开若干工作制度》《福州市审计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主动公开了《李小荣为全体审计干部上专题党课》《福州审计与纪检监察联合助推农村饮水安全》《福州市审计局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等75篇信息,在局机关党务公开栏实时公开党内事务、党员发展、党费收支相关情况,接受党员监督,确保我局机关党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

  6.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根据被申请信息的属性类别,将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分为《非本部门制作》《内部信息》《同意公开答复》等8种类别。同时,规范申请公开审核流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申请内容辨别是否由我局办理,确实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由相关处室作出答复,提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再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获得满意答复后,书面答复申请人,并在网站上将答复内容公开;不由我局办理也说明理由,并予以答复。通过规范文书格式和梳理审核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7.明确领导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局领导调整及部分处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调整,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推进局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公开工作内容的收集整理、资料存档及公开等日常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制度学习作为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一项内容,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接沟通,提高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相关法定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我局没有权限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故未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我局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审计工作没有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权限,故没有相关公开信息。

  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依据。今年我局没有实施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故没有相关公开信息。

  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我局没有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故没有相关信息公开。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在“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立“财政资金”子栏目。公布《福州市审计局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ZG-350100-202008176201】福州市审计局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2019年度福州市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ZG-350100-202009111038】福州市审计局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等7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和预决算情况,总金额56030元。三份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在合同内容体现了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交货地点、时间、交货方式、付款方式与条件等详细情况,使政府采购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在网络上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依法按时回复,都获得申请人满意的评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针对上一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指出因具体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涵盖的各方面内容尚未能够精准把握,对整体工作统筹不够问题。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经办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工作中主动与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请教咨询相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争取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审计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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