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福州市审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f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621室,电话:0591-83367954,邮编:35000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福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及任务分解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凡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及时做好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向纵深发展。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发布各类网站信息911条,及时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公开每个月审计完成情况进度,人事任免,季度车辆使用费、电话费、奖金福利加班费、大宗物品采购情况、接待费开支等重要信息共计82份。
(一)机关工作基本情况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本机关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
1.全面公开机关基本构架信息。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置“机构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之窗、内设机构”三个子栏目,其中“机构职能”中公开了《福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福州市审计局联系方式》《福州市审计局地图》《福州市自由裁量标准及配套制度》《福州市审计局人员编制情况》,在《福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中列明了审计机关十三项工作职能,和未来的职能转变方向。《福州市审计局联系方式》中列明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之窗”中公布了林良云局长等14位领导的个人简介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中公开了政策跟踪审计处等14个处室的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处室职责。通过三个子栏目介绍了审计机关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有助于群众从纵向和横向获取审计机关构架的基本信息。
2.实时推进审计工作动态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民生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在“审计动态”栏目下设置“审计信息”、“新闻图片”2个子栏目,其中“审计信息”子栏目下公开了各县区局和市局的工作动态,信息内容聚焦“三大攻坚战”,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社会重点关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政府重大投资、资源环保等项目和资金的审计工作信息,具体如《鼓楼区人大代表调研审计整改工作》《仓山区民生审计项目政策跟踪审计显成效》《福州审计促进公办小学校内午托经费纳入预算安排》等共计421篇。另外,主动公开图片新闻5例。其中部分信息被审计署官网、《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省审计厅信息平台、市委信息平台采纳,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好精准脱贫、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工作中发挥重要审计监督力量。
3.人事招考培训计划及时公开。在“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置“人事信息”子栏目,子栏目下公布了包括公职人员的奖惩、晋升、分配、录用等12份人事信息,方便群众查阅监督。同时在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下设“规划计划”子栏目,子栏目下公开了《福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审计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和机关各支部的各月学习计划等共9个项目,方便群众监督,提出意见建议,优化学习培训计划。
4.严格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立“财政资金”子栏目,子栏目下公开了各年度局部门预算说明、局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等财政预决算信息,2019年共公布4份。其中在公开的《2019年度福州市审计局部门预算说明》中包含了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主要工作任务、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他重要事项说明、名词解释和附表等十一个子目录。《2018年度福州市审计局部门决算》中清楚列明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十张表格,并对七项情况进行说明。通过详细列明各项预决算情况,让群众能够全面监督了解机关经费使用情况,助推机关财务经费使用规范、高效。
5.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置“应急管理”子栏目,子栏目中公开了《福州市审计局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审计局关于防范应对持续高温天气的通知》等6项内容,提高干部职工和群众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认识,强化快速反应手段,确保紧急情况、重大事件能够尽快掌握并报告到相关领导和组织机构,为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争取主动。
6.持续推进审计业务统计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统计信息”子栏目,子栏目下公布我局每个月的《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进度》等全年13份统计资料,统计每个月应审结的项目,累计完成审计及现场审计项目、占年度计划比重情况,使每个月全局的业务工作进度和全年的工作任务实时得到跟踪。
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专题,对照局党组印发的《市审计局党务公开若干工作制度》《福州市审计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主动公开了《福州市审计局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福州市审计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审计“五进五联”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等77篇信息,确保我局机关党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
8.推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在“政务公开”栏目下设“行政权力运行”子栏目,在2018年的基础上主动更新了《福州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19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福建省福市审计局权责清单》,对法定依据失效,变更等的权责事项依法进行动态更新,严格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音像设备配备管理使用办法》《行政执法流程图》等,落实审计执法过程记录,审计执法信息网上公示,确保审计执法公示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同时在局门户网站首页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相关法定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故未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我局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审计工作没有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权限,故没有相关公开信息。
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依据。今年我局没有实施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故没有相关公开信息。
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我局没有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故没有相关信息公开。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在“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立“财政资金”子栏目。公布《福州市审计局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ZG-350100-201908155151】福州市审计局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福州市审计局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采购项目其它》等5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总金额144828元。《福州市审计局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采购项目其它》中严格按照采购招标办法,网络信息安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ZG-350100-201908155151】福州市审计局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合同》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签订,在合同内容体现了订单货物和订单价格、交货地点、时间、交货方式、付款方式与条件等详细的情况,使政府采购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在网络上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我局政府公开工作报告中指出因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具体经办人员实际处置经验相对不足。2019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要求经办人员学习《福州市审计局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审计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媒体应对工作指南》《福州市审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等有关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规定和其他部门的舆情处置方法,争取遇到舆情事件能够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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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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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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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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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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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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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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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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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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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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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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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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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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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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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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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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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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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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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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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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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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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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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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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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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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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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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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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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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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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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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2019年,为了进一步统筹局机关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转由办公室负责,新人员刚接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涵盖的各方面内容尚未能够精准把握,对整体工作统筹不够。2020年,全局要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精神,加强学习培训,精准把握《条例》相关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接沟通,统筹把握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审计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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