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1-2701-2025-000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25-03-07
- 标 题: 福州市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的审前公告
- 发文字号: 审前公告(2025年16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2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将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为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市本级2024年度财政收支平衡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等。
二、审计时间:自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投诉电话:0591-83321672。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福州市审计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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