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公布福州市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f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621室,电话:0591-83325415,邮编:3500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 、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强化审计重点领域公开。紧紧围绕深化财政审计、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中心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一是在福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设立“机构信息”、“政务公开”等6个栏目,栏目下设27个子栏目,对局机关建设、审计工作信息、法律法规、人事信息变动等进行全面公开,推送包括《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全力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审计局举办主题教育第五期读书班》《福州市审计局设置“三条线”积极融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等684条信息,向市档案局报备政府信息58条。二是主动公开审计工作动态,在“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置 “审计公告”、“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等栏目,公开了我局审计审前公告、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进度等审计工作信息共计98篇,确保审计工作公开透明。以及在“审计动态”中公开各县区局和市局的工作动态,如《闽侯县审计局三项举措增强“巡审联动”监督质效》《台江审计紧扣三条主线 提升经责审计监督质效》等共计172片篇,图片新闻155例,通过群众监督促进审计业务规范。三是向省审计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单位领导传阅福州审计简报,包括《福州市审计局发挥审计职责 助力福州城乡建设》、《福州市审计局扎实开展统建安置房源审计》等审计工作信息25期,141篇。四是通过“福州审计”微信公众号公开《福州市审计局设置“三条线”积极融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等审计信息141期321条信息,让群众了解审计工作动态。
2、做好常态信息的发布。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适时更新机构基本信息与人事任免类信息共计7条。二是落实好“财政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部门预算及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局年度“三公”经费等信息11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透明。三是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按规定实时更新信息,在“法规文件”、“行政公文”栏目下及时公开解读最新法律法规及审计工作政策等18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信息。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切问题,及时回应公民信息公开诉求。一是在门户网站设立“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两个栏目,其中在“互动交流”栏目下设置设立“民意征集”、“网上调查”两个子栏目调研,具体包括《福州市审计局向广大网友征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跟踪审计的建议与意见》、《福州市审计局向广大网友征集金融审计的网上调查》等共计8条,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在“办事服务”栏目下设置的“便民服务信息”中更新了审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信息2条。二是通过12345平台收集诉求件2件,对群众提出的“自付盈亏的事业单位向外出具的收款收据是否需要审计”和“获得初级审计师证书后是否需要继续教育”的问题进行解答,及时办结率达100%,得到群众满意评价。三是向不特定主体寄送《福州市审计局关于2023年审计工作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思路的报告》150份。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解读回应”专栏公开《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解读 》、《2022年度福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解读》等4篇次,积极引导舆论,加强宣传效果。
4、加强党务信息公开。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我局机关党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党内监督,我局在门户网站“专题专栏”下设立“审计专题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审计转型”四个专题,主动公开了《福州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开展集体研讨》、《福州市审计局先行融入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等41篇信息。
5、完善预警信息公开。在“应急管理”子栏目中公开了《福州市审计局开展实战化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认识与安全意识。另外,通过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开《关于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提醒与日常事件的管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流程,明确答复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与内容,确保用词准确、规范。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4件,已办结4件,申请信件均及时处理并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做好日常审计相关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按时完成审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规范管理,强化网站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等功能,全新改版福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更好地宣传审计工作成效。积极运作“福州审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局动态。同时,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文件,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定期督查落实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与市政府办、市大数据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交办任务、落实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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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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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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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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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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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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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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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1 |
0 |
0 |
0 |
0 |
4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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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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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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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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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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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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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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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1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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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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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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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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