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福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根据《关于市审计局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榕委编办[2019]94号),我局设置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增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更名为农业农村审计处、计算机审计处更名为电子数据审计处、人事处更名为人事教育处、经贸审计处更名为企业审计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方韶玲同志兼任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黄建忠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处长,免去其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处长职务;
余深尉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处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桂香同志任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处处长;
练彤同志任法规处副处长;
陈燕汀同志任电子数据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王敏涛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计算机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倪贵平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副处长,免去其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王文净同志任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处主任科员,免去其经济责任审计处主任科员职务;
林文立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主任科员,兼任福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林艳云同志任财政金融审计处科员,免去其园区经济审计处科员职务;
陈楠同志任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处科员,免去其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科员职务;
张嘉琪同志调整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工作;
汤肖龙同志调整至园区经济审计处工作;
林国旺同志调整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工作。
根据内设机构名称更名情况,对相应内设机构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务名称进行相应变更,经党组研究决定:
吴祥添同志任电子数据审计处处长,免去其计算机审计处处长职务;
郑堃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处长,免去其人事处处长职务;
林葱娣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林志石同志任农业农村审计处主任科员,免去其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主任科员职务;
官文同志任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免去其人事处主任科员职务;
陈前卫同志任企业审计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科员,免去其经贸审计处科员职务;
赵海滨同志任企业审计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科员,免去其经贸审计处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福州市审计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