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市审计局通过创新组织方式、优化审计流程、制发工作规范、强化法规审核不断健全与审计新规定、新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审计执法。
一是创新“1+N”财政审计方式。成立财政审计办公室,对项目管理全链条全过程进行把关,定期召开专题业务会议,针对发现的重要、普遍、典型情况推出财政审计工作动态指引,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局财政审计工作,有效提高审计质量。
二是优化经济责任审计审理工作流程。印发《2020年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意见》《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结果报告规范模板》,对包括征求意见稿审核把关、审计业务会议召开、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报告文书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改进,切实提速增效。
三是加强特殊环境下的审计质量控制。印发《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特殊审计环境下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加强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的资源配置和协调衔接,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快速定位、重点延伸,有力提升审计质效。
四是探索建立移送事项清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梳理归类,统一移送标准及处理口径,切实规范审计移送行为,促进提高审计移送工作的质量与水平。